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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开始,农村种地用水要交税了!

浏阳市农村资源流转交易中心 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-08-08 11:17:53

为了避免农业用水的过度使用,国家水利部等三大部门联合发布了《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》的通知。其中表示北京、天津、山西、内蒙古、山东、河南、四川、陕西、宁夏等9个省份将展开农村种地用水要交税的试点,但是有6种情况不用缴纳的。

 一、水资源税征收对象

 地表水和地下水。地表水主要包括江、河、湖泊等水资源,地下水主要是在地表以下埋藏的水资源。

 二、试点地区

 北京、天津、山西、内蒙古、山东、河南、四川、陕西、宁夏等9个省份。

 三、收取标准

 虽说国家出台这项政策给农业生产带了一定的负担,但出发点是好的,这9个省份的水资源都相对匮乏,国家这么做的目的也是为了引导我们合理用水,节约水资源。其实早在2016年的7月,我国就已经在河北省率先实施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,而且试点实施后,取得的成效也是比较显著,河北省规模以上用水户年减少抽采地下水0.37亿立方米。

 为了减少农民的压力,国家采用的是定额加价机制,用水量在规定额度之内的就不需要收取费用,只有超出额度的才会根据收费标准来收取税费。

 四、6种情况不需要缴纳税费

 1.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、水库中取用水的;

 2.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;

 3.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、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;

 4.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;

 5.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(排)水的;

 6.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。

 虽说目前这项政策只扩大至北京等9个省市,但我国水资源有限,相信不久后就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,毕竟节约用水,人人有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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